台灣消化系醫學會TDDW會長遴選辦法
學會公告第一條:台灣消化系醫學會為遴選台灣消化醫學週會議(TDDW)會長,特制定本遴選辦法。
第二條:會長提名資格:
(一)以部定教授為原則。但有國際聲望之部定副教授,提供相關佐證資料,亦可成為被提名人。
(二)以未曾擔任過TDDW會長為原則。
(三)由本學會理監事擔任提名人。
第三條:會長遴選委員會:
(一)由本學會組織遴選委員會,由全體理監事擔任遴選委員。
(二)遴選委員若成為TDDW會長被提名人,需於遴選時主動迴避。
第四條:會長遴選方式:
(一)會長被提名人須於10月31日前檢送會長提名申請表、個人學術研究成果、個人學經歷(CV),送交提名人呈送遴選委員會。
(二)遴選委員先行書面審查,於遴選會議討論後,以不記名圈選一人之投票方式進行表決,最高票當選為會長。
(三)若當年度於國內同時舉辦大型國際會議(如APDW、APASL等),於遴選時應考量由同一人擔任國際會議會長和TDDW會長。
(四)本辦法經消化系醫學會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之,修改時亦同。